來源:http://www.taojiang.gov.cn/24397/24410/content_1967604.html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2日-24日 筆試另行通知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桃江縣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4年桃江縣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與計劃 本次遴選計劃共26名,具體職位和資格條件詳見《桃江縣2024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職位表》(附件1)。 二、遴選范圍與報名條件 (一)遴選范圍 面向全縣(包括中央、省、市在桃單位)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和參照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職務和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任職務職級崗位任滿1年; (3)具有遴選機關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其他情況依此類推),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除定向招錄分配在偏遠鄉鎮的公務員,其他鄉鎮與鄉鎮之間可以相互轉任); (5)尚在試用期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24年8月底。 三、遴選程序 本次公開遴選有關考試具體安排、各環節通知等相關信息,均在桃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taojiang.gov.cn/)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 2024年7月22日--24日(8:00--12:00,15:00--18:00) 2. 報名方式及地點 現場報名:縣委組織部(桃江縣黨政大樓7樓7110室),聯系電話:0737--8883699。 3. 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認真填寫《桃江縣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經所在機關(單位)及相關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此表及有關資料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4. 報名資料 報考人員本人身份證、畢業(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相符”并蓋章確認)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及其他有關材料。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工作全過程,如在遴選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6. 領取準考證 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發放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筆試考一科,滿分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重點測試寫作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酌情降低開考比例。報考人數低于降低后開考比例的,核減遴選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遴選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遴選計劃。 (三)面試 面試按照遴選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降低比例或核減遴選計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遴選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四)最終成績與排名 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方法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據筆試成績確定名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體檢與考察 1.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對象與公開遴選計劃的比例為1:1。 2. 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3. 考察由遴選機關負責實施。遴選機關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4. 如有中途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 報考者進入遴選考察環節后無故放棄的,兩年內不得參加我縣公務員遴選考試。 (六)公示與轉任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轉任對象,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在桃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轉任對象,由遴選機關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對符合轉任條件的,辦理轉任手續。 四、遴選紀律與監督 本次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遴選工作由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0737--8883699(桃江縣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組) 附件: 1.桃江縣2024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 2.桃江縣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桃江縣公務員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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