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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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各省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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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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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2017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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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2017年濟南市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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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2017年臨沂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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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2017年濟寧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招考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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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2017年濰坊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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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青島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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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2017年煙臺市各級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和地稅、審計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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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2017年聊城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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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2017年東營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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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2017年菏澤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市、縣區(含街道辦事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審計系統、地稅系統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鄉鎮機關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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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今年泰安市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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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2017年棗莊市各級機關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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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今年德州市面向社會考錄公務員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5分(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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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2017年威海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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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2017年日照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不得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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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2017年濱州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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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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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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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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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105、115、125、1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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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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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36.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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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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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區直機關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定為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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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區直垂管單位和市、縣(區)、鄉鎮機關職位、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筆試分數合格線定為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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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加試專業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定為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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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試專業的執法勤務類警察職位公共科目成績合格線定為160分,專業科目定為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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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加試專業的職位公共科目成績合格線定為160分,專業科目定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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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監獄獄醫、戒毒所獄醫職位不進行面試,按“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加分)÷2×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60%”折算,對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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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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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照四個類別分別劃定:確定為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為40分(含40分);少數民族市縣為42分(含42分);其他市縣為45分(含45分);省直單位(含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诤J路ㄔ,省人民檢察院第一、第二分院)為50分(含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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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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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機關基層執法勤務類職位筆試總成績(折算后)合格分數55分,且專業成績(折算前)合格分數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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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司法局司法人民警察獄醫和所醫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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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不含公安機關基層執法勤務類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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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區縣普通職位(不含公安基層執法勤務類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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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級部門(含垂直管理單位)職位(不含公安基層執法勤務類、市司法局司法人民警察獄醫和所醫職位)及萬盛經開區所有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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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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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公布排名及資格復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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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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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二科的考生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為80分,其中報考喀什地區、阿克蘇地區、和田地區、克州以及巴州且末縣、若羌縣職位的考生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參加《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三科的考生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20分。缺考一科、《漢語基礎知識》不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35分)以及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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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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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本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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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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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派出機構(主要是省屬監獄戒毒機關、省檢察院派駐機構、省經信委屬市級無線電管理處、省林業廳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省水文局市局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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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縣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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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鄉鎮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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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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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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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天津公務員考試筆試并未劃定筆試分數線,是嚴格按照1:3比例進入面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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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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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級機關: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申論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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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州級機關: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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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直管市(天門、仙桃、潛江)、神農架林區、縣(市、區)及鄉鎮(街道)、省司法行政機關監獄系統: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5分,申論不低于35分(其中,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予以適當傾斜,國貧、省貧縣(市、區)、武陵山、大別山、秦巴山、幕府山實驗區所屬縣(市、區)以及公安法醫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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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稅、統計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全省法院法官助理職位、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按招錄機關的實際機構層級和地域歸屬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如宣恩縣地稅局某職位,該職位機構層級為縣(市、區)級,且為國貧縣,最低合格分數線就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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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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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省級機關職位(含檢察院司法警察)的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成績之和不低于95分,市級機關職位的不低于90分,縣、鄉級機關職位的不低于85分,國家和省定貧困縣、鄉級機關職位的不低于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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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考黨群系統省級機關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成績之和不低于95分,市級及以下檢察官助理職位的不低于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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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報考全省公安機關(不含法醫職位)、省監獄管理局系統和戒毒管理系統等人民警察職位(有體能測評要求)的,省級機關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成績之和不低于90分,市級及以下職位不低于75分。其中,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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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報考公安機關法醫職位的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成績之和不低于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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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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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單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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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區市直屬單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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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直屬單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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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職位、人民警察職位(不含執法勤務職位)、基層水文站所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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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專業科目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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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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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發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省直及各市直接發布資格復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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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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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沒有劃設最低分數控制線,只有考生的成績排名在招錄職位人數2倍以上的,才有資格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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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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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類職位總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B類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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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欠發達地區建功立業,對我省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予以政策傾斜:A類職位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B類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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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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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務員職位:省、市級機關職位:120分;縣、鄉級機關(含派出機構)職位: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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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警察職位:省、市級機關職位:150分;縣級及以下機關(含派出機構)職位: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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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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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職位的合格線為:甲級100分,乙級、丙級90分;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公安專業科目職位的合格線為:甲級150分,乙級1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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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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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分類劃定了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具體情況如下:省級職位125分;市級職位120分;縣鄉職位95分;貧困縣職位及法醫職位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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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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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龍江省2017年度艱苦邊遠地區縣(市、區)、鄉(鎮)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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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龍江省2017年度公檢法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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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黑龍江省2017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屬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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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成績不劃定分數線,若加試專業科目的考生該科目成績為零分,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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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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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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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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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四會市)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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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珠江三角洲地區職位,公安機關法醫類、監管場所醫學類職位和司法行政部門獄醫類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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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分數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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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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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區級招錄機關職位: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1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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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級以下招錄機關職位: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0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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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艱苦邊遠地區招錄機關(指少數民族自治縣、民族鄉,49個國家和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縣,16個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縣)職位、緊缺職位〔政府行政部門的城鄉規劃管理、海監(漁政)船員職位,檢察機關的檢察官助理(協助偵查)職位、政法機關的法醫、獄醫、戒毒醫務、戒毒康復、理化檢驗、網絡安全技術、警務信息通信技術、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護理職位〕和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9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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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向村(社區)“兩委”成員招錄職位:筆試總成績不低于105分(含照顧加分),且公共基礎知識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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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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