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自治區教育廳、團委和各招錄機關對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了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中發現,部分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也有部分考生放棄面試或未在規定時間提交資格復審材料,個別職位達不到3:1的面試開考比例。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取消部分考生面試資格,降低個別職位面試開考比例,取消個別職位招考,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取消下列考生的面試資格 (一)學歷真實,畢業證書系偽造,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 報考原州區鄉鎮科員職位(011001)10423233319號考生。 (二)學歷國家不予承認,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 報考彭陽縣人民法院執行人員職位(006028)10423061926號考生。 (三)非本地戶籍人員或本地生源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 報考彭陽縣鄉鎮科員一職位(011017) 10423262411號考生。 (四)所學專業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 報考中寧縣公安局警員職位(012006) 10423302917號考生。 (五)不符合報考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職位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 報考海原縣關橋鄉科員職位(012020) 10223032608號考生。 (六)在職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取消面試資格考生4名 1.報考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人員職位(006001)10223143417號考生。 2.報考永寧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職位(006008)10523351019號考生。 3.報考銀川鐵路運輸法院法官職位(006036)10523351501號考生。 4.報考靈武市檢察院檢察官職位(007001)10523351619號考生。 (七)以軍校學歷報考,資格復審截止前未能提交退伍證及相關手續,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 報考鹽池縣大水坑鎮文秘職位(014006)10423340417號考生。 (八)報考選調生進入體檢環節,取消公務員面試資格考生30名 005020職位金帝(10123015207)、006018職位楊思琪(10123013328)、006035職位焦燕燕(10123012718)、008003職位陳美陟(10123013806)、008006職位王浩(10123013009)、008007職位田婷婷(10123014709)、008007職位于云飛(10123015030)、008009職位馬樂(10123012716)、008012職位毛文俊(10123011419)、008012職位楊柳青(10123011617)、008014職位楊彤彤(10123011915)、008015職位常昊天(10123014926)、008015職位周啟慧(10123011703)、009003職位楊小杰(10123014202)、009005職位劉源(10123012901)、010005職位馬曉芳(10123013428)、010005職位彭程(10123011719)、010009職位賈昊(10123012216)、010014職位楊海鵬(10123011302)、011001職位楊小蘭(10123012801)、011016職位馮丹(10123010108)、011016職位孫世瑞(10123010406)、012001職位惠悅(10123011619)、012002職位陳曦(10123013224)、012005職位安珍(10123014117)、012005職位任磊(10123014128)、012009職位劉紅(10123011611)、012014職位馬媛(10123014921)、014011職位余昊東(10123012405)、006003職位蘇永勝(10123010129) 二、自愿放棄或在資格復審截止仍未提交審核材料,取消面試資格考生321名 (一)筆試職位34名 (二)免筆試職位287名 三、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的同心縣司法局司法助理員二職位(013002)面試開考比例調整為1:2。 四、取消以下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 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職位(006024),招1人,資格復審合格1人;中衛市沙坡頭區人民法院法官職位(006030),招1人,資格復審合格2人;紅果子地區檢察院自偵部門檢察官職位(007003),招1人,資格復審合格2人。因未達到1:3的面試開考比例,取消上述3個職位。職位取消后,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免筆試職位。
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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