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3年下半年地稅系統考錄公務員 面試有關事宜的公告 一、面試時間:2014年1月12日(星期日)。 二、面試地點:眉山職業技術學院(眉山市眉州大道東延段5號)。 三、乘車路線:眉山市區內乘3、7、15路公交車直接到達。 四、注意事項:請于2014年1月12日早上8:30前憑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進入候考室。8:30封閉候考室,遲到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不準入場。 五、面試規則: (一)面試當日,應試人員按照面試通知的要求,憑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到候考室報到。未按規定時間到候考室報到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不準入場。 (二)因故不能參加面試或面試時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繼續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期間采用入闈封閉的辦法進行管理,面試順序由應試人員抽簽確定。 (四)面試考生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進入考室,已帶的必須按考務工作人員的要求關閉電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違者作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五)候考室和面試考室內嚴禁吸煙,應試人員入廁需報告工作人員準許,由工作人員帶入。非經工作人員引領不得擅離候考室,違者按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六)應試人員在候考室內等候,不得高聲喧嘩,保持候考室安靜,由工作人員引領進入面試考室進行面試。 (七)應試人員被引領進入面試考室后,必須嚴格按照考官的指令答題,不得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和工作單位等信息,不得穿著和佩帶體現其職業特點的衣著和標志,違者作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八)應試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準備和答題,答題時間結束時必須立即停止答題。 (九)應試人員在整個面試過程中,午餐、飲水由招考單位統一安排,在指定地點就餐。 (十)面試結束后,應試人員應迅速離開考場,不得再進入封閉地點或在考場附近逗留,不得將已答試題的內容以任何方式告訴其他應試人員。 (十一)應試人員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 (十二)違反上述考試規則的應試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招考單位聯系方式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8168528 眉山市地稅局:028-38195327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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